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公布《食品用洗涤剂原料(成分)名单(第一批)》,明确了可用于洗涤食品(包括果蔬、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)、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121种洗涤剂原料。专家组前期收集到上万个原料成分信息,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大小将食品用洗涤剂原料进行分类处理。第一类可用作洗涤食品(包括果蔬、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)、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;第二类仅限用作洗涤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;第三类仅限用作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。入选首批名单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一是经安全性评估并在国内已作为食品用洗涤剂原料使用的物质;二是经安全性评估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;三是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(如节能节水)或环境健康等因素。据介绍,对尚未列入该名单的食品用洗涤剂新原料,按照《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》相关规定实施管理。